为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改革成果落地应用,全面落实“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近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政务办和宁波市银保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业务“全程网办”数字化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为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便利度,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登记服务。该项改革推出后,各地不动产登记线下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各类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历经五年迭代升级,抵押进银行便民利企服务成效显著。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8年就开展了不动产抵押登记进银行服务试点,随着我省数字化改革的不断迭代深化,不动产抵押登记进银行服务模式也经历了多次的迭代升级。从2019年开始的基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平台开展的抵押登记延伸服务进银行模式,到2020年迭代升级为基于跨部门数据共享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抵押贷款”多业务协同模式,再到2021年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在全国率先推出的“链上登记+链上金融”改革,随着服务模式的迭代升级,抵押登记应用场景范围也越来越广。全市延伸进银行的数量从最初的3家银行8个营业网点到现在的43家银行500多个营业网点,办理模式从属地办到现在的全市通办、跨市通办,部分银行还实现了跨省通办,群众的办事便利度越来越方便,改革的获得感越来越显著,受到了办事群众和商业银行的一致好评。其中,打造的“区块链深化链上金融和链上登记改革”获评2020年度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基于区块链技术不动产抵押贷款与登记一体化无纸化办理模式创新”案例入选2021年第二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最佳制度创新案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也三次获评浙江省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持续深化改革进程,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推行全城网办。
本次通知的印发,是在之前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系统性的推进,随着工作持续深化,必将对我市抵押登记延伸进银行服务带来更大的提升,也将对我市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进一步的促进。
精简登记申请材料。
对于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中已经核发电子证书的,不再收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对于银行申请抵押权登记的,以《“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代替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对签订《宁波市“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合作协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抵押登记,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
明确办理方式。
本次通知对全市现有的办理模式作了进一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已有的做法,可以通过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模式、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全程网办”。依托上述办理渠道,办事群众和企业可以选择银行网点就近办。针对新建商品房等批量抵押登记业务,可以选择采用自助办的模式。特殊办件以及疑难办件,各地不动产登记窗口继续提供现场窗口办理。
细化工作要求。
本次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不动产抵押登记办件的真实、准确、有效和可追溯性,指定专人负责业务的办理和对接联系。为了不断提升抵押登记“全程网办”服务效能和多跨协同,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的迭代升级,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印章,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零资料”网上办,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主动适应办理模式的改变,配足配好网上办件的审核人员,提升办理时效。为了确保各地办件标准的统一,通知还明确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制定抵押登记业务“全程网办”业务标准并持续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最后,为了确保该项改革落地见效,通知明确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加强线下线上抵押登记办件量的监控分析,宁波银保监局将对有关办理情况统一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