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政府今天发布姜山社区(未来社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此次征收范围分A、B、C三个地块:
A地块:东至姜山中学,南至南大路,西至顺明路,北至河流(除宁波新江厦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外)。
B地块:东至顺明路,南至顺明路(唐家桥头),西至已拆迁地块,北至南大路。
C地块:东至顺明路,南至南大路,西至河流,北至河流。
三个地块的位置示意如下:
仅供示意参考,最终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
鄞州姜山未来社区鸟瞰图。据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方浙江南方建筑设计院官微。
此次征收,涉及被征收总户数277户,总建筑面积约48500平方米。
其中住宅254户,建筑面积约33600平方米;非住宅23户,建筑面积约14900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
按照公告,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9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9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给予签约搬迁奖励。其中,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住宅征收补偿标准
此次征收范围内的住宅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8730元/平方米。
住宅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5%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为位于C地块和17#地块(东至河流,南至东新东街,西至顺明路,北至东光路)的期房,套型为65档、75档、85档、95档、105档、115档、125档共7种套型(含公摊补助面积)。安置期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19460元/平方米。
选择安置房,可以享受产权调换面积补助。即在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前,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价值与产权调换住宅房屋评估比准价格换算面积的15%给予产权调换面积补助。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仍按规定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
还可享受公摊面积补助。产权调换房屋为设置电梯建筑,在向最接近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前给予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3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10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仍按规定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
此外,安置房交付、被征收人结清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的差价时,其中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建筑面积部分,按该部分房屋评估价值的15%给予差价结算补助,在差价结算时直接核减。
不管选择货币补偿还是安置房,被征收人均可拿一次性补偿搬迁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计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补偿。
还可拿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选择自行安排过渡用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元给予从搬迁之月起到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的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每月不足1350元的按1350元计发。房屋征收部门超过36个月的过渡期限未交付产权调换房屋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最新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不包括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的6个月)。
非住宅补偿标准
非住宅分商铺、办公房以及工业、仓储用地等。
同样,非住宅被征收户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30%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其中的商铺,按位置不同,预评估比准价格差别蛮大:
位于顺明路两侧(姜山大桥至南大路)的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55410元/平方米。
位于顺明路西侧(南大路以南)的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51070元/平方米。
位于南大路北侧45号以东(不含45号)的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41750元/平方米。
位于南大路北侧45号以西(含45号)的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34040元/平方米。
位于区块内支路的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0360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的产权调换房屋,分现房和期房两类。
现房,为位于枫丹江宁沿顺明路店铺。
期房,为A地块(18#地块)、B地块(20#地块)、C地块(19#地块)、17#地块的商业用房。
位于枫丹江宁沿顺明路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31040元/平方米。
位于A地块沿顺明路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41620元/平方米。
位于17#地块沿东光路、C地块南大路规划出入口以东部分和B地块顺明路规划东侧出入口以北以及东侧出入通道两侧部分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34810元/平方米。
位于B地块沿顺明路规划东侧出入口以南部分和C地块沿南大路规划出入口以西部分商铺,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8170元/平方米。
办公用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824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被征收人如需产权调换,征收部门将在项目征收范围内提供产权调换办公用房(期房)。
工业、仓储用房的产权调换采用土地调换方式,调换土地位于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的联胜盐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