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骆驼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新兴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公告》。根据公告,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1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0.9万平方米、非住宅约0.24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71户(家),其中住宅56户、非住宅15家。全文如下:
关于骆驼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新兴地块
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公告
本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了《骆驼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新兴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镇政发[2020]38号),征收范围为东至西大河、南至骆兴西路、西至329国道、北至南二西路,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1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0.9万平方米、非住宅约0.24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71户(家),其中住宅56户、非住宅15家。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共有44户(家)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占被征收人总户数的61.97%,未达到规定的80%协议生效比例,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不生效。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