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土地资源活力,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园区环境,完善园区配套设施,统筹建设功能复合、服务完善、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租赁社区,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经批准,对《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主要涉及控规中编号为WCH-01-a5、WCH-01-d3、WCH-05-i2、WCH-07-i3、WCH-07-i5的五个地块。
本次调整总用地面积约20.22公顷,具体位置如下:
调整范围图
三、调整内容及论证
1、地块用地性质和边界调整
规划将WCH-01-a5地块分为两个地块,编号分别为WCH-01-a5-1和WCH-01-a5-2。WCH-01-a5-1用地面积0.46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G1公园绿地;WCH-01-a5-2用地面积1.9公顷,地块用地性质不做调整,与原控规保持一致。
将WCH-01-d3地块分为两个地块,编号分别为WCH-01-d3-1和WCH-01-d3-2。
WCH-01-d3-1用地面积1.33公顷,用地性质由A1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R+B二类城镇住宅和商业混合用地;WCH-01-d3-2用地面积0.25公顷,地块用地性质由A1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G1公园绿地。
将WCH-07-i3地块分为两个地块,编号为WCH-07-i3-1和WCH-07-i3-2。 WCH-07-i3-1地块用地面积0.63公顷,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调整为R22幼儿园用地;WCH-07-i3-2地块用地面积0.82公顷,用地性质不做调整,与原控规保持一致。
将WCH-07-i5地块分为两个地块,编号分别为WCH-07-i5-1和WCH-07-i5-2。WCH-07-i5-2地块用地面积4.54公顷,用地性质由W1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R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WCH-07-i5-1地块用地面积3.97公顷,用地性质不做调整。
调整后居住用地增加约4.54公顷,商住混合用地增加1.33公顷,公园绿地面积增加约0.0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