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宁波市原机电园区(江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 09/06/2021 09:44:35
  • 来源:
  • 作者:
  • 点击量:660
分享

 为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推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更好培育引进服能型企业,确保再生水厂二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科学合理,应江北区政府的申请,根据再生水厂选址规划、再生水厂二期用地调整方案、社会风险评估补充报告、地块利用与埋地输油管线安全防护距离评估报告,特组织编制《宁波市原机电园区(江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JB19-01-08b-01、JB19-01-09b地块)》。

  一、调整主要内容

  1.将地下再生水厂二期项目建设预留用地由一期用地的西侧地块(地下)调整至JB19-01-09b地块内西侧的地下,用地面积约7.53公顷,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U)。

  2.将JB19-01-08b-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由1.5调整为2.0-3.0。

  二、图纸 


;

转载声明:此信息系转载自,版权归属于原作者, 爱居好房转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 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