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选取的作为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启动地块位于江南公路地段,拟对宁波市江南公路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调整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22日,共计1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89293876、89293892;
EMAIL:zgj@nbyz.gov.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一、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为福明路东侧、曙光北路南侧、桑家河北侧地块(涉及原控规中D1-1地块)。
二、主要调整内容
在江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防护距离缩减为200米的前提下,将原控规D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保持不变,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
原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调整后规划用地主要指标一览表
附件一、原控规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