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建建筑与七塔寺风貌协调,并符合七塔寺使用要求,需对原控规的用地红线、建设容量、相关配套进行调整,同时结合七塔寺地块绿地异地平衡,也为有余地保护区级文保单位彩虹牌坊,适当扩大雷公巷地块规划公园绿地面积。基于以上原因,特进行本次控规局部调整。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调整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4日,共计1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89293876、89293892;
EMAIL:zgj@nbyz.gov.cn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8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意见反馈表.docx
一、调整范围
范围一东至彩虹北路,南至百丈东路,西至箕漕街,北至规划道路和用地界线,主要涉及原控规中JD04-01-30、JD04-01-31、JD04-01-34、JD04-01-35、JD04-01-36地块。
范围二东至彩虹北路,南至雷公巷,西至箕漕街,北至中山东路,主要涉及原控规中JD04-01-23、JD04-01-24地块。
二、主要调整内容
调整范围一:东至彩虹北路,南至百丈东路,西至箕漕街,北至规划道路和用地界线,总用地面积2.78公顷。拟将原控规JD04-01-31、JD04-01-35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G1+G3);JD04-01-31、JD04-01-34、JD04-01-35、JD04-01-36进行用地界线优化;JD04-01-34、JD04-01-36地块绿地率调整为5%;拟在雷公巷JD04-01-23地块增加绿地面积,单元内公共绿地总量保持基本不变。此外,原控规要求JD04-01-35地块配建115个车位的地下社会停车库,现调整为JD04-01-30地块配建40个地下停车位,JD04-01-34和JD04-01-35地块一起配建75个地下社会停车位,社会停车位总量不变。
调整范围二:东至彩虹北路,南至雷公巷,西至箕漕街,北至中山东路,涉及原控规JD04-01-24、 JD04-01-23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75公顷。结合七塔寺地块绿地异地平衡,同时为有余地保护区级文保单位彩虹牌坊(原址保护),将JD04-01-24、 JD04-01-23地块之间的地块界线往西偏移9米,公园绿地面积增加约867平方米,调整后JD04-01-24、JD04-01-23地块面积分别为1.35公顷、0.40公顷,公厕由JD04-01-23地块调整配建至JD04-01-24地块内,其余指标及相关配套保持不变。
附件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