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投创中心地段控规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 06/18/2021 13:50:52
  •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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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调整背景

为了进一步提升江北投创中心地段的园区品质,促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应江北区政府申请,特组织编制宁波江北宁波江北投创中心控规局部调整(萌恒南侧地块)。

二、 调整范围

调整区块位于江北投创中心地段,东至银海路,南至长阳路,西至现状空地,北至现状厂房,调整范围约1.37公顷。

三、 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及设施调整:将原独立用地的JB17-03-31地通信用地(电信设施)及JB17-03-32地块通信用地(邮政设施)与JB17-03-33地块商业商务混合地块合并,重新编号为JB17-03-3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地块内配建邮政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配建电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并根据专项规划新增一处公共厕所。

2、调整前用地及指标

表1调整前用地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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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调整后用地指标一览表

11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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