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随着宁波姜山镇成为宁波卫星城、鄞州区“六大城市新空间”之一,姜山“田园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城镇功能形态有了新的变化,使当前控规要求与客观实际发展出现了一定的矛盾。目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社区已列入浙江省第二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名单,需优化未来社区核心启动区块用地布局,因此需要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二、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研究主要分为三个范围。
范围一:东至规划河流,南至人民西路,西至规划河流及人民路,北至北大路,面积约31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JS-10-d4、JS-10-e7、JS-14-a4、JS-14-c2和JS-16-a1等地块。
范围二:东至环镇路,南至雁湖路,西至中心路,北至姜山河,面积约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JS-08-b3地块。
范围三:东、南至规划河流,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景江路,面积约1.8公顷,主要涉及原控规的JS-04-g2地块。
三、主要调整内容
1、JS-14-a4地块西南角切出,切出地块重新编号为JS-14-a7,面积为1.22公顷,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容积率调为2.8,商业占比不小于30%,建筑限高90米。JS-14-a4地块面积由9.03公顷减少至8.05公顷,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2、JS-14-c2地块一分为二,重新编号为JS-14-c2和JS-14-c6,其中JS-14-c2地块,面积为3.56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B+R)”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5调至3.4,建筑限高为90米;JS-14-c6地块为现状保留边家民宅,面积为0.30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JS-14-c3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与广场混合用地(G1+G3)”,面积由0.79公顷调至0.56公顷,绿地面积减少需异地平衡,并且在JS-14-c3地块中内嵌三块“文化设施用地(A2)”,编号分别为JS-14-c7、JS-14-c8和JS-14-c9,其中JS-14-c7地块面积为0.03公顷,容积率为1.20,JS-14-c8地块面积为0.07公顷,容积率为1.01,JS-14-c9地块面积为0.12公顷,容积率为1.01。
3、JS-16-a1地块,面积为1.21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业设施用地(B1)”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容积率调为4.0,商业占比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为120米,并配置1所6班幼儿园;原控规沿河“公园绿地(G1)”未编号,新增编号JS-16-a6,面积为0.12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与广场混合用地(G1+G3)”。
4、JS-10-d4地块,面积为1.79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B+R)”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1.8调至3.6,建筑限高为90米。JS-10-d3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公园与广场混合用地(G1+G3)”,面积由0.49公顷调至0.33公顷,并且在JS-10-d3地块中内嵌两块“文化设施用地(A2)”,编号分别为JS-10-d6和JS-10-d7,其中JS-10-d6地块面积0.1公顷,容积率为1.01,JS-10-d7地块面积0.08公顷,容积率为1.01。
5、JS-10-e7地块,面积为5.75公顷,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容积率由2.4调至3.0,建筑限高为100米,其沿人民路的防护绿地宽度由10米调至5米;原控规沿河“公园绿地(G1)”未编号,新增编号JS-10-e9,面积为0.59公顷。
6、JS-08-b3地块东北角切出,切出地块重新编号为JS-08-b9,面积为0.19公顷,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B)”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于平衡未来社区启动区减少的绿地面积,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JS-08-b3地块面积由4.18公顷减少至3.85公顷,用地性质及指标保持不变。
7、JS-04-g2地块,面积为0.57公顷,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 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于平衡未来社区启动区减少的绿地面积,其余指标作相应调整。
8、结合人民路、北大路、雁湖路等道路工程规划方案及区域交通情况,并根据区域道路详细方案,优化道路网结构。
9、由于JS-14-c2、JS-10-d4、JS-08-b3地块的用地布局需要,局部优化调整河道的规划线型。
调整前主要指标一览表
*规划地块指标不含道路绿化用地。
调整后主要指标一览表
*规划地块指标不含道路绿化用地。
附件一:原控规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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